電纜防火封堵規范與線路運行要求一、電纜防火封堵規范1、電纜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2、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一般的在施工中,直埋電纜大家都采用鎧裝電纜,為了確保安全。管溝敷設:電纜與熱管道(溝)、油管道(溝)、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他管道(溝)之間,雖凈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平行布置,但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2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6、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1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7、直埋敷設電纜時,應保證電纜埋設深度與地下建筑物之間的隔墻或樓板的凈距(m)不小于0.5m。
8、電纜埋設深度(m)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或軟土,并覆蓋混凝土板等保護層,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