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礦用橡套電纜安全要求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
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最小允許距離為0.25m。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25m。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2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6、7、直埋敷設電纜的接頭應采用鎧狀電纜。8、電纜間,以及連接電纜時,應保證電纜埋設可靠,且連接的可靠。9、在有化學腐蝕或腐蝕的土壤中,不得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否則應采取防火措施。10、直埋敷設電纜的接頭,應采用鎧狀電纜。其導體應采用防老化或防腐措施,且連接應為絕緣套管的1.2~1.5倍。在有化學腐蝕或雜散電流腐蝕的土壤中,不得有任何其他機械損傷。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必須敷設在不燃性的土壤中,其絕緣層的抗沖擊應符合下列規定:1 電纜外皮至地下構筑物基礎,不得小于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