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kv電纜的絕緣電阻 試驗電壓(kV) 12/20min 根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2016規定,
高壓電纜一般采用工頻交流耐壓試驗,而絕緣電阻由試驗結果和電壓等級決定。根據GB/T12706-2008標準要求:高壓電纜一般采用工頻交流耐壓試驗,而電纜在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一般采用工頻交流耐壓試驗。電纜交流耐壓試驗裝置:對于以瓷和液體為主要絕緣的設備為1分鐘,對于以有機固體為主要絕緣的設備為5分鐘,對于電壓互感器為3分鐘,對于油浸電力電纜為10分鐘。直流耐壓試驗可通過不同試驗電壓時泄漏電流的數值、繪制泄漏電流-電壓特性曲線。電氣設備經耐壓試驗能夠發現絕緣的局部缺陷、受潮及老化。電纜測試絕緣電阻應與試驗電壓有關,與耐壓試驗電壓、直流耐壓試驗電壓及電纜的長度有關。一般,絕緣電阻應不超過20MΩ,耐壓試驗電壓應不超過40MΩ。通常,耐壓試驗電壓在6000V、5000V、4KV、6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直流等場合,電纜最高工作電容工作電容,平均工作電壓不超過12MΩ。
電力電纜應做交接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時,每相間的泄漏電流不平衡系數不應大于2,5~10KV時應不平衡系數不大于2.5。每相間的泄漏電流不平衡系數不應大于2.5。直流耐壓試驗,交流耐壓試驗后,對不平衡系數不作規定。國家標準規定:交流耐壓的標的檢查,是針對110kV變電所變電所,建設變電所的實際情況,對于無特殊要求的,則應作相應的檢查系數,一般認為試驗電壓在1000V以上或直流電壓在1500V以下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