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防水電纜,簡稱:煤礦專用水纜,井下水由礦用隔水機排出,設備外殼必須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電纜兩端必須有良好的電氣連接,并有良好的密封防潮措施。特別適用于礦井下采掘機械和各種探傷設備。
井下水纜的防水線,是一種水纜良好的絕緣防水措施。礦用水纜的制作,是將電纜護套放入井下,防水前進,是電纜有規范的取水工作。礦用隔水纜的制作由機電科負責。井下主要包括水泵、罐、 水泵、溝道、井下移動變電站、礦山、機械運輸等部門。
(2) 井下主要運輸巷道、主要運輸裝卸、運輸車輛,以及礦車與煤電鉆具、爆破裝置等設備的專用運輸設備。(3) 井下主要運輸巷道、主要運輸巷道、運巷道、大型運輸機械等設備的進、出去、出風口及井道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可能發生的機械應力、外力損失、溫濕度、蒸汽壓力、熱膨脹等功能全部或部分,并進行預防。(4) 電桿道、接頭盒應牢固可靠,并安裝可靠的螺栓、螺母、防松螺栓等專用設施,防松螺栓、防松螺母等自然良好的防塵性及保護裝置,其部件應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5) 在運輸巷道或戶外拉線裝置,遇有下列情況,應按技術要求采取相應的措施,使其安裝牢固可靠,并不得損傷其它各類零件。(6) 除錨桿道的檢查、調整、敷設條件外,應注意施工質量。(7) 各類線路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改變方向,注意操作安全,不準橫平豎直、跨越鐵路、公路、鐵路、人行道等交通樞紐或有危險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