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控制電纜應整體放置,且盡量減少中間接頭,并將其它元件依次固定在電纜護套兩端。控制電纜同其他電源線、感應電動勢、電感線芯等電纜依次纏繞。EPR適用于工礦企業、能源交通部門、供交流額定電壓450/750伏以下控制、保護線路等 場合使用的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控制電纜。過程控制電纜應從電源端頭引出,一般應將電纜的兩端捆綁起來。控制電纜避免交直流,防止電纜進水受潮。過程控制電纜接線應正確,打開接線盒,接線盒蓋,接線完畢后,檢查接線是否正確,絕緣電阻。7.2.3.4電纜接線應使用帶有屏蔽的金屬電纜,屏蔽層的連接,應采用鎧裝電纜。7.2.3.6電纜在敷設時,電纜應排列整齊,不得相互交叉,電纜上鋪以金屬軟管保護,并應采用支架、卡子、或銷子等活動方式。7.2.4電纜相互交叉時,間距不應超過5m。多臺電纜垂直敷設時,應排列整齊,圓形橫截面積均要合適。3.4.5電纜相互交叉時,
高壓電纜應敷設在中間,不得成直線。3.4.6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15m。3.4.7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3.4.8電纜埋地敷設時,埋設的深度應不小于0.7m,并應敷設在凍土層以下。3.4.9埋地敷設的電纜與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3.4.10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