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照明電纜的分類:一、 礦用電纜產品標志:礦用電纜的標志數字、產品名稱:使用特性:1、額定電壓:U0/U 0.6/1kV。2、電纜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聚氯乙烯絕緣為70°C。3、短路時(最長持續時間不超過5s)電纜的最高溫度:聚氯乙烯絕緣為160°C。4、電纜的敷設溫度應不低于0°C。5、電纜的允許彎曲半徑:三芯電纜不小于電纜外徑15倍;單芯電纜不小于電纜外徑20倍。二、 電纜的使用環境溫度:聚氯乙烯護套應不低于0°C。三線制電纜應不低于B級。四、 電纜的使用溫度:聚氯乙烯護套應不低于0°C。五、 電纜的用途:低壓電纜可以按照500V、1000V、2500V施工等特殊場所,作為供配電的連接線使用。
六、 電纜的敷設溫度: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超過70°C,敷設時環境溫度應不低于0°C。
電纜的使用壽命:聚氯乙烯護套應不低于0°C,聚乙烯絕緣應不低于180°C。 電纜的使用溫度:聚氯乙烯絕緣應不低于250°C。三、 電纜的使用溫度:聚氯乙烯絕緣應不低于-10°C。 電纜的使用溫度:聚氯乙烯絕緣應不低于-20°C。 電纜的工作溫度:聚氯乙烯絕緣應不低于0°C。
九、 電纜的敷設溫度:聚氯乙烯絕緣應不低于-10°C。
礦用照明電纜是一種用于移動和保護電器設備的電纜,是國家煤礦安全標志辦公室針對煤礦井下用品實施的一種強制認證,凡是在礦用產品安全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取得認證證書,并在產品上打上“MA”標識。照明及信號控制電纜、通信電源等應與電力電纜分開敷設。照明、信號控制電纜、通信電纜和控制電纜應與控制電纜分開敷設。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等使用的電纜,必須是橡套電纜。電纜掛設在鐵梯子和塑料架上,禁止用金屬制品或用酒精用品進行固定。6.用電應在車輛上,如帶電器的地方妥善放置。6.用電井吊掛是指電線直接掛在空中或直接掛在車上,家用車掛在電線上,家用車掛在其它電器上,不利于散熱。三、家用車移動式行車和移動式行車應根據車輛運行條件,分別用滑輪、人行道等固定方式進行固定。4.3.6kv電纜敷設應采用機械強度大的滑輪,承受拉力的工具,移動式交流電動工具應采用柔軟的電纜,并且應使用具有鎧裝和防腐的滑輪。12.3.7電纜懸掛點距離地面2米以上,電纜懸掛點距離地面1.8米以上,上面再蓋以軟橡皮護套,電纜進度時按照設計要求固定。電纜在地溝、井底不易影響車輛通行,在人員流動性、不安全因素等場合應采用安全型電纜。3.4.7電纜懸掛點距離在水平安全的時,所用的電纜必須絕緣良好,線槽嚴禁動彈。3.4.8電纜懸掛點距離在水平安全范圍內,電纜懸掛點距離在水平安全距離以下時,電纜懸掛點至地面應不小于6米。3.4.9電纜懸掛點距離在水平安全距離以下時,其懸掛點的間距不應大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