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電纜2.5,2.5,4,6,10,16,25,35,50,70,95,120,150,185,240,300,400,500,630平方毫米等。
控制電纜,常用于供電局,變電所,配電盤及控制中心等電纜敷設密集度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2倍。常用于高層建筑等電源的輸變電設備。電纜,常用于主干道下控制電纜。3、電力電纜,在電力系統主干線中用以傳輸和分配大功率電能的電纜產品。控制電纜的產品執行標準與電力系統的發展密切相關。產品型號及名稱:1、產品執行標準:Q/2-2008產品執行標準:GB5023.3-2008產品結構:本產品按GB12666.5-90《電控配電用電纜》等標準生產,適用于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的電力線路中,供輸變電設備及機械設備中作照明和控制連接用。2、產品使用特性:(1)電纜導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超過65°C。(2)短路時(最長持續時間不超過5s)電纜導體的最高溫度不超過250°C。(3)敷設電纜時的環境溫度應不低于0°C,最小彎曲半徑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阻燃電纜在火焰中燃燒時不釋放對電氣設備的有毒有害氣體,燃燒時不產生腐蝕性氣體,防止人誤碰,燃燒時不產生有害氣體,保住其他設備,避免造成人員傷亡。(4)電纜額定電壓:U0/U 0.6/1kV,8.7/10kV,26/35kV,電纜長期允許最高工作溫度不超過7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