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爆電纜本安防爆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應符合國家煤礦防爆性能標準,二預防行業環境的要求,符合煤礦防爆性能標準,隨著煤炭工業的不斷發展,煤礦井下的煤安標志要求不斷提高,煤礦防爆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和技術要求也不斷提高。煤礦井下使用的本安型電氣設備,都應符合下列要求: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應達到下列要求:本安型電氣設備額定電流在28安培左右,所用電壓為6140伏,額定電流在30安培左右。電纜不應低于2140伏;型電纜不應低于660伏。電纜不應低于660伏。煤礦井下使用的采煤設備的防爆型電氣設備,防爆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和使用普通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都大同小異。
在煤礦井下使用的煤礦井下配電箱,除了這些所用設備的供電線、供電絕緣類產品外,本安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伏。比如在煤礦井下使用的采煤設備,電壓在36伏到28伏之間,在每個裝有金屬設備的過電壓裝置或設備的過電壓裝置上面都應該裝有一臺采煤設備及一臺在煤礦井下使用的礦車,或者是一臺在油、水及其它雜物的作業臺面的防爆型電氣設備,在煤礦井下使用的采煤設備和電壓裝置的電壓均是127伏,在煤礦井下使用的礦車,電壓等級一般在36伏到24伏之間,在380伏的安全電壓場合下面,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壓為36伏。二、
高壓電纜的使用環境:1、 高壓電纜應當具有阻燃性,且該電纜系統的環境溫度不低于0°C,電纜長度不超過30米。2、 低壓電纜在地下水位較低或達到 1.8m ~ km時采用阻燃電纜,或者采用阻燃電纜。